女性之光—“姐妹情”关爱保险简介及操作流程
一、产品概述:
《女性之光——“姐妹情”关爱保险》,是市妇联面向全市两病筛查(乳腺和妇科病)妇女推出的重大疾病互助保障项目,由各区妇联具体实施推广,投保年龄为18-70周岁(1947-1999年出生)的女性,每份保费30元,每人限购两份。保险合同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首次投保重大疾病,将有90天等待期)。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合同生效90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初次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和子宫肉瘤(原位癌除外)的投保妇女在指定医院(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并符合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就诊确认罹患以上七种疾病,由光大永明人寿给付保险金15000元/份。
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
三、参保流程
1、由区妇联作为投保单位参保团体保险。
2、投保对象为沪籍女性和在沪工作、生活的非上海籍女性。
3、本保险可个人缴费购买,亦可村、居或单位团体购买。
4、各参保单位收集好参保人员信息,填写《被保险人名单汇总表》。如需发票,请在汇总表内填写单位经办人电话、发票抬头、金额。待名单审核确认、实际保费到账后,保险公司将开具发票,委托妇联系统发放。
5、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名单,将保费转账至保险公司指定账号,同时将转账凭证(照片电子版形式)和女性之光—“姐妹情”关爱保险被保险人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本单位妇工委,由单位妇工委于10月20日前报送区妇联。未成立妇工委的单位可直接上报区妇联,区妇联统一提交至保险公司承保。
6、合同正式承保后,可通过电话、网站、微信查询。理赔热线:400-920-1220,查询网址: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光大永明人寿团险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sleb-tx。先关注微信号,点击光大小助手,点击绑定帐号,点击保单查询。
四、缴费方式
1、可通过网银转账、贷记凭证、光大银行柜面现金解款三种方式。
2、转账时请务必在“摘要”或“备注”内填写单位名称,并保留转账凭证,以便进行缴费核查,核对转账金额及单位名称。
3、保险公司账号户名:姐妹情关爱保险。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账号:36500104490004045。特别提醒此帐户作为保险资金归集户,只进不出,请务必按照上报保险汇总表份数总额打款。
五、理赔流程
1、理赔报案。参保人员发生保险责任后,应尽快拨打理赔热线报案。保险公司将指导参保人员上报理赔所需材料,参保人员资料齐备后,再次拨打服务热线申请理赔,并将准备齐全的资料邮寄或快递至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项目部(快递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将于收到材料一周内电话回复确认,并自收到被保险人齐全、无疑问的理赔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疑难并需调查的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结案,理赔结案后向申请人发出理赔通知书。索赔时效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
2、理赔清单。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即可。参保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非上海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临时居住证复印件)、银行卡、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自参保之日起前两年至今的门诊病历。全套病案录,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所有病理报告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可自行在医院病案室(病史室)复印。
3、理赔款支付。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于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将保险金划转至参保人(被保险人)或合法受益人指定账户。
联系方式: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险项目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淮海金融大厦30楼。
联系人:赵经理、莫经理 联系电话:021-23162339
电子邮箱:Mo.xiaoyan@sleb.cn